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巾帼文明岗岗位守则

作者:  阅读次数: 1964 发布时间: 2021-01-31

第一条 内强素质、外树形象,全面推行巾帼文明岗规范化建设,努力创建一流的“巾帼”队伍,提高医疗质量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,以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”作为行动指南,树立正确的人生观,价值观和世界观,热爱医疗卫生事业。


第二条 准时上岗,着装整洁,佩戴胸牌,语言文明,举止大方,端庄稳重,不擅自离岗,工作时间不干私活,不玩手机。


第三条 严格执行三级查房制度,新病人病历按时完成。住院医生对所管病人每日至少上午下午各查一次;主治医生每日至少查一次房,主任(副主任)每周查一次。


第四条 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范,认真观察病情,做好交接班记录,危重病人床旁交班,院内急会诊5分钟内到位。


第五条 合理检查、合理用药、廉洁行医。


第六条 全面实施AIDET模式接待病人,及时向患者解释、通知检查结果,耐心解释患者及家属提出的问题,忌用“不知道,不清楚”等话语。


第七条 把开展“巾帼文明岗”活动列入全年工作目标,做到有计划、有总结、有检查、有考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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